一、减员时间:当月1日至15日(遇节假日提前)
注:参保人1日—10日前来登记,新单位可于15日当天或以后办理增员手续;
参保人11日—15日前来登记,新单位可于20日当天或以后办理增员手续;
二、减员条件:在本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人员
三、所需材料:
(一)本人办理
1、本人身份证原件;
2、存档卡/存档协议(可略)。
(二)委托他人办理
1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;
2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;
3、参保人使用A4纸书写的委托书。
●申请“失业转街道”人员需在以上规定时限内到我中心登记办理转街道手续,待业务完成后根据指定时间前来领取档案。(注:1、提前确认好转入街道的具体名称;2、确保扣缴保险的银行卡金额充足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