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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 > 个人服务 > 社保服务 联系客服

信息变更

一、变更时间:当月1日至15日(遇节假日另行安排)

二、变更条件:在本中心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人员

三、变更种类及所需材料

变更地址、手机号码

所需材料: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个人委托扣款的银行卡复印件到现场登记。

变更姓名、身份证号码

  所需材料:

(1)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一式两份;

(2)户口本(首页,本人页及变更页)复印件一式两份;

(3)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变更证明;

(4)个人说明;

变更民族

  所需材料:

(1)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一式两份;

(2)户口本(首页,本人页及变更页)复印件一式两份;

变更银行卡号

  所需材料:身份证和北京银行借记卡或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存折(正面向上)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;

注:变更新银行卡号后次月一定要查询扣款情况

变更定点医疗机构

  所需材料:提供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全称以及医院编码;

注:正常变更承诺10个工作日内,加急变更承诺5个工作日内

△19家A类医院、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为开放医院(无需选为定点医院也可去看病);

△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编码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:①登陆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网站→通过“查询服务”查找(网址为:http://www.bjrbj.gov.cn/);②拨打“114”查号热线查找医院电话咨询医院。

变更缴费人员类别

  所需材料:

(1)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一式两份;

(2)户口本(首页,本人页及变更页)复印件一式两份;

(3)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两份;

(4)个人说明。

注:户口本首页为家庭户、居民户、集体户等不明确户别时,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,证明其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。

缴费档次变更

一、变更时间:每年6月1日至30日(遇节假日提前)

二、变更条件:在本中心正常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人员

三、所需材料:

1、本人身份证;

2、存档卡/存档协议(可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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