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服务

Q 《生育服务证》还给盖章吗
A

       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12月23日下发的京卫指导[2015]10号《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的通知》要求,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,在我处存档人员应到本市任何一方户籍地社区村(居)或乡镇(街道)咨询并办理《生育服务证》,无需再到我处申领盖章。

       如存档人员从街道领取并盖章的《生育服务证》还需我中心盖章的须携带结婚证。

       其他婚育类服务请查看“个人服务-人事托管”婚育类服务。

以上内容是否对您有帮助?        

感谢您的反馈!

非常抱歉,您认为以上内容的主要问题是?

提交
四达人才
Copyright © 2024 北京中经四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. 版权所有
京ICP备11034226号-1 技术支持:云智互联

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83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