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充医疗协议书
甲方:北京四达人才服务中心
乙方:
本协议系原委托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。原协议编号:
一、双方约定、保障内容:
乙方自愿参加甲方补充医疗综合保障计划,并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足额缴纳费用。乙方参加人员为乙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,且已经参加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。甲方同意乙方加入补充医疗综合保障计划,在收取相应的费用后协助乙方人员办理参保、理赔、支付手续。双方对于补充医疗具体内容约定如下:
补充医疗综合保障计划:
备注:以上免赔额为零。
二、缴费约定:
1、缴费方式按月支付;
2、参保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月 元;参保人子女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;
三、参保人员名单:详见附件一
四、具体注意事项:详见附件二《四达人才补充医疗保障服务手册》
甲方经办人签字: 乙方经办人签字:
甲方盖章: 乙方盖章:
日期 : 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