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要求
1、是已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;
2、内容完整、真实、有效、文字清楚、对象明确;写明承办单位及时间;
3、需要由本人签字的材料应有本人签字;
4、文字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、铅笔、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;
5、归档材料应为原件,复印件不得归档。
二、归档
1、存档本人持归档材料在服务柜台前登记;
2、登记要求:写清存档号、姓名、材料名称、数量、送件人签字;
3、将要求归档的材料分类整理、写清存档号;
4、认真核对姓名、出生年月后,将材料放入档案中。
√感谢您的反馈!
非常抱歉,您认为以上内容的主要问题是?
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830号